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强制执行。根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中第二条规定: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小产权房子指得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而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颁发,而非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
小产权房子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不属于法律概念。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不能过户,理由有两点:
1、小产权房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其交易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2、小产权房无房产证,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
所以小产权房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转让。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59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26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发房产证,因此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申请银行抵押贷款,必须提供房产证明,而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明,如果出现交易,买卖的合同也不受法律的保护。此外小产权房同样不支持公积金贷款,这点大家也需要注意。
1、开发主体要合法。小产权房的开发主体有的是村民,有的是村集体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有的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不管开发主体是谁,对方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这样销售的小产权房才是合法的。
2、符合城市规划。小产权房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因为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买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可以取得一定的安全保障。
3、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新建和销售小产权房了,但是目前还没有大规模的拆除小产权房,所以为了降低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买房人最好是选择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
4、多人陪同签订合同。买房人在和销售方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找几个见证人,并且要让这些公证人都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上签名,从而帮忙自己降低风险。
5、做好详细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因此买房人只能依据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查看清楚合同的各个条款,并且要在合同中对各种情况做好详细的约定,例如:拆迁时买房人获得全部补偿,约定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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