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如何过户
公有住房如何过户
更新时间: 2025-04-10 15:46:39 责编:酷奇网

一)公有住房如何过户

公有住房购买后过户手续为:

1、卖方所需办理的手续,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后一表交由房屋原产权单位、房屋的物管部门、房屋所有地的拆迁部门填写。填完两个表后上交。

2、买卖双方需共同办理的手续,房屋获准上市后,如果卖方也已找好买主,并且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双方持买卖合同、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及身份证、买方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到此为止,卖方手续办理完备。

3、买方需办理的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购买公有住房如何交存维修基金

购买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

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三)公有住房如何管理

公有住房管理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2、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3、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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