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能落户口吗
使用权房能落户口吗
更新时间: 2025-04-11 16:30:17 责编:酷奇网

①使用权房能落户口吗

使用权房可以落户口,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以青岛市为例:根据《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公有住房包括:市、区房产经营单位直接管理的国有住宅房屋;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

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青岛市常住人口,符合市内户口迁移规定,房屋产权明晰,无房产纠纷,并且承租的公有房屋必须是规划设计为住宅使用的房屋,可申请至本人承租公房处落户。

根据不同房屋产权审查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如下:

1、承租市、区房产经营单位直接管理的国有住宅房屋,申请人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经区房管部门核准的《承租房屋证明》。

2、承租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由产权单位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申请人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产权单位出具的《承租房屋证明》。

②公租房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个人只能取得公租房的使用权 ,无权转让或过户,在征求房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转让租赁使用权。

如果双方均享有公租房的使用权,通过法律裁决,最终使用权只能判给一方,并由得到公租房使用权的一方向未得到使用权的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

如果一方享有公租房使用权,而另一方不享有使用权,那么也就够不成公租房使用权纠纷。

如果享有公租房使用权的一方想转让公租房使用权,应事先咨询房管部门,税务部门,并在取得房管部门同意前提下,委托律师办理。

公租房属于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通过商业转让买卖或者亲属继承,亲属在符合条件前提下可以承租变更权。

关于公租房使用权纠纷,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公租房使用权纠纷都要遵守国家制定公租房使用明文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协商和解决。

③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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