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产赠与协议不需要经过公证就是有效的。只要房产赠与协议符合合同的各项约定,比如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房产赠与协议就是有效的,不需要经过公证。但是就赠与而言,如果没有进行公证,就是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如果赠与房产的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在一年之内,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房产又回到了赠与人手上。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赠与人就无权进行撤销,房产就永远的属于了受赠人。但是,是否进行公证,是否进行过户,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产赠与协议自双方签字时就生效。
房产赠与是房产过户的方式之一,很多亲属之间有时候会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来过户,但要注意的是房产赠与会涉及到一些税费。如果是亲属之间,或者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赠予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遗赠,同样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赠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亲属之间还是非亲属之间,契税都是需要受赠人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还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交易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全额缴纳。如果是亲属之间赠予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则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该房产已经满5年,免征营业税。其他费用,比如附加费用一般有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城建税的征收比例为7%,教育附加费3%。
房产赠与过户是基于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不同于房屋的买卖,通常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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