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的登记程序是:
1、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
2、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
3、对申请登记的房屋进行产权审查;
4、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进行绘制产权证;
5、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产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产权登记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流程是:
1、申请登记。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2、勘丈绘图。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1、当房屋的产权时间到了之后,业主可以主动到相关部门,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缴纳费用后,业主就能继续施工该土地。在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使用期限大概在三十年以内,至于土地转让金的价格,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这是由市场行情决定的。
2、倘若产权人错过了土地出让金的补交时限,国家就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该土地及其建筑物进行回收,同时会给予产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方式有多种,可能是房屋补偿方式,可能是金钱补偿方式,也可能是房屋、金额组合补偿的方式。
3、补偿的方式不确定,这是根据实际情况等进行补偿的。在购买商品房时,要认真了解该房屋的产权时间,在产权时间达到之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续交手续。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就是说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扩展资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人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无论是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有一个基本原则是必须明确的,即等价的原则。房屋属于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被拆迁人对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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