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登报方式是,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正常的应该是在地级市以上主流报纸刊登遗失公告,收费在50元到300元。
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产证丢失可以卖房,需要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去有关部门,先补办房产证,具体如下: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产证丢失的,按照以上的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即可。
首先,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其次,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
再次,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最后,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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