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犹豫自然科学不发达,景颇族人相信自然界万事万物都有鬼魂。他们认为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所以产生、发展、消逝,无一不是鬼魂在看不见的世界里起着作用。但现在的景颇族人主要信仰基督教。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下景颇族文化以及景颇族人的信仰。
1、鬼灵崇拜
景颇族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崇拜自然和祖先。他们认为日、月、鸟、兽、石、树都有灵魂,可以是人的吉凶祸福。每逢遇到播种、收割、疾病、婚丧、械斗等大事,都要请巫师,用杀猪、剽牛、宰鸡以行祭祀。祭祀农业神和谷种精灵,在景颇族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形式。在砍伐森林、烧荒种地时,要先经“董萨”祈祷。
为求高产,要求“董萨”敬献谷堆、堆豆谷物,要行“叫谷魂”仪式,以便将打谷时惊走谷魂叫回来。新粮下来,要由主持农业祭祀的“纳波先尝”。所以有关农业的祭礼有播种祭、祭地母、祭谷堆和太阳鬼、祭天鬼和风鬼等多种仪式。祭天鬼仪式多为村寨集体祭祀,往往隔数年举行一次。祭期由巫师占卜决定。祭品由活雄猪1头、公鸡1只、树鼠1只、大米1碗、姜4块等。
祭风鬼在每年春播与秋收时各祭一次,地点在田间,祭品有小鸡1对、干鱼2对、米2包。景颇族的原始鬼灵分为天上的鬼和地上的鬼两类。天上的鬼包括太阳鬼(即“木代”)月亮鬼、星辰鬼、风鬼、云鬼、雷鬼、雨鬼、闪电鬼、虹鬼(女)等。地上的鬼包括植物鬼(树鬼、谷堆鬼、韭菜鬼等)、动物鬼(豹子鬼、老熊鬼、鹰鬼等)和其它如山鬼、水鬼、灶鬼等。在所有的鬼灵中,以太阳和地鬼为最大。
森林是景颇族崇拜的对象,在村寨旁都有一片神林。凡属关涉生产的宗教活动,都在神林举行。神林是村寨保护神的居所,是一座天然庙宇,这里不准砍伐和猎狩。水也是景颇族仰敬的对象。景颇族为了祈求水神的照护,每年都要举行恭祭水神的仪式。火亦被景颇族视为神物。家中的火塘,是受到人们尊重的,决不许他人随意跨越。
2、祖先崇拜
景颇族认为人同其他自然现象有同,不是由“拿”所主宰,而为一种特有的“南拉”(nanamlmla)所主宰。即使死后,南拉仍然继续生存。景颇族就是以南拉这种观念为基础建立了自己所特有的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观念。
建立在灵魂不灭观念基础上的祖先崇拜,集中反映在为死者举行葬礼的仪式里。景颇族人死后的宗教仪式十分繁琐,尸体要停放每家特设的“甘桶”(鬼门)处,用粗树干刨成长方形的木槽当棺材盛装遗体。刨制木槽棺材时,还要专竖一根上端束有竹枝作幡的树竿。由两个身着长衫的男子,持矛在屋内四周挥舞,每舞一周便绕竹幡作刺击状。在晚上,同村和邻村的青年男女群集死者家中,为死者跳祭祀舞。
3、董萨
董萨是景颇族原始宗教的祭师,也是景颇族文化的主要传播者和继承者。董萨除了主持部落、村社的祭祀外,还兼为社会成员驱鬼医病,因此又是巫师。董萨分为斋瓦、大董萨、小董萨三个等级。
“斋瓦”是巫师中地位最高的,他对本民族的历史、典故、诗歌等文化知识有较深的了解,社会知识丰富。只有斋瓦才有资格念祭“木代”鬼。“大董萨”是专门祭祀天鬼(木代鬼除外),地鬼的巫师,他们有资格祭祀以牛、猪作牺牲的鬼。小董萨的地位最低,仅能以鸡、干鱼、干老鼠等为祭品的小鬼魂。
在景颇族社会中,董萨的身份通常是百姓,神职并不世袭。在宗教活动中,高级董萨可视下级董萨的本事给予提携。此外,董萨忌食虎、豹兄咬死的野兽和家畜。
4、基督教和天主教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外国传教士到景颇族地区传授基督教和天主教教义,培养神职人员,创办教会学校,部分景颇族人开始信基督教和天主教。
景颇族地区的基督教对牧教人员有如下规定:不调戏妇女;不淫邪;不说谎,不作伪证;礼拜日要休息做礼拜;不偷盗;不杀人;不抽烟,不饮酒;不跳民间舞蹈;不唱山歌;靠拢支持传教人;并协助传教;尊敬父母守国法;爱人如已,互相帮助,不可嫉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据1989年统计,德宏州约有14.24%的景颇族和傈傈族人信仰基督教。据1987年的统计资料,德宏州天主教共有圣职人员12人,教徒1024人。
1、礼节方面:景颇族热情好客,客人进家,无论认识与否,主人都会招待食宿。景颇族喜欢喝烧酒和自制的水酒,景颇族老人喜好嚼烟,他们把草烟和适量的熟石灰膏、干芦子放入口中咀嚼,有提神、醒脑、防龋固齿的功效,见面时会互递烟盒,表示友好、尊重和礼貌
2、家庭方面:过去传统的景颇族的家庭,是包括夫妻和子女的核心家庭和包括父母、夫妻、子女在内的扩展家庭。在家庭内部,父亲是家长,子女皆从父姓,世系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男性继承。传统上实行幼子继承,由幼子同父母同住并继承老家的房屋,其他儿子成家后便分出老家另立门户。
3、节日:民族传统节日主要有目脑纵歌节、能仙节、新米节等,其中最盛大、隆重的节日为目脑纵歌。
4、婚恋:景颇族婚姻实行丈人种(景颇语称“木育”,载瓦语称“勐”)与姑爷种(景颇语称“达玛”,载瓦语称“墨”)单向联姻的婚姻形式。两个家庭一旦缔结婚姻,不仅产生“姑爷”(女婿)和“丈人”(岳父)两种个人身份,同时也产生“姑爷种”和“丈人种”两种群体的身份,形成固定的丈人种与姑爷种关系。
5、丧葬:景颇族的丧葬习俗独特。凶死行火葬,幼殇行天葬,正常死亡行土葬。在家中自然死亡视为善死,在外意外死亡、刀枪致死、上吊、投河自杀以及难产死亡均视为凶死。凶死者,尸体不能进寨。善死者亡,家人立即朝天鸣枪报丧,亲朋村邻闻讯带着礼物前来奔丧、帮忙。
1、景颇族家庭中尚保留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长子婚后另立门户,幼子却留在家中赡养父母,财产也主要由幼子继承。
2、景颇族坦诚好客,一直保留着“吃白饭”的待客习惯。民间普遍认为:让客人饿着肚子走,是最不体面的事。
3、无论婚嫁、走亲串戚,景颇族人都要提一只篮子,内装水酒、熟鸡蛋、糯米饭团,民间称“送礼篮”,主人接过礼篮后,要向随从的客人敬酒,最后才能自己喝,并清点礼物,然后再把篮子还给客人,以表示礼物如数收到。
4、景颇族平时仍沿袭无论男女长幼均把饭菜分份进餐,饭菜都用芭蕉叶包好,进食时人手一份。无论喝酒喝汤,都是就地砍一截竹筒,筒口斜削一刀,随用随去。
5、景颇族的住房用竹子、茅草建造。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饲养猪、鸡。竹楼以屋脊为界隔成两半,一半是主人家居住和煮饭的地方。靠里面的一端为上方,由长辈住;靠外的一端为下方,由晚辈住。另一半用于招待客人和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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