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产权目前尚未取消。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除此以外,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引用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即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但是,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公民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使用期会自动续期,但是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1、房子产权70年,主要是指房子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其中就包含了民用住房筑、商用建筑以及工业用建筑。通常来说,民用住房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2、商品房、经适房以及两限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之日算起的。不同的房子,其产权年限也不一样。比如: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为2000年,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为70年,业主是2005年买的房子,则剩余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1、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也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是70年,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在现行制度下,国家属于房地分离,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则没有期限限制,也就是除非被拆迁或成为危房,业主可永久拥有。因此,严格来说,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是永久的。而平时常说的产权70年,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也就是说,70年产权是土地使用权70年。70年产权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用地审批手续办完开始计算,简单而言,就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算起,购房者可以参照《土地证》上标明的时间,查看产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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