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回事吗
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回事吗
更新时间: 2025-04-05 07:01:59 责编:酷奇网

1、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回事吗

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即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出于非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对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予以补偿、安置。可以说,房屋拆迁是房屋征收后所进行的一种事实行为,即“房子拆除”“被征收人搬迁”。房屋征收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问题,而房屋拆迁则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包括征收后的一个后续履行问题。

2、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数量和补偿资金相对较多。还有一些问题,如地基的位置、房屋的水平、房屋的朝向和面积。每一个环节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这是农民最敏感的问题。如果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金额有错误,农民会批评谩骂,拒绝拆迁,甚至集体上访。所以坚持依法行政,是农村房屋拆迁的唯一正确选择。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意见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处理后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5、不小心把房屋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

随着拆迁面积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居民会涉及到不小心把房屋拆迁协议丢了这方面的困惑,大家一定要提前对相关政策有所了解,免得临时抱佛脚,手忙脚乱。

进行挂失以避免日后出事,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拆迁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1、补发申请证明书;2、登报声明、具结书;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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