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本丢失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
2、带齐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
3、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使用权房所属单位负责人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
4、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使用权房子更名费是固定的,由产权单位收取,标准只有两种,5%和10%,直系亲属过户为5%,其他全部是10%,而且很多产权单位不允许更名过户。
其他说明: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
国家土地使用权期限的时间是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使用权房买卖产权房的手续,共有住房购买人要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的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示资料,再买房子,钱必须要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第三售房单位根据购买房子的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核心观政策的规定核实之后,把相关的信息输入电脑里面,计算出购房款,还有有相关的费用,有买房的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之后签订合同,并由买房的人支付定金,在合同规定的时期内,拿着有效的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开户行建行付款,拿着相关的资料,由卖房单位或者买房的人直接到房子所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就可以了。
商品房使用权到了要还回去吗说明如下: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不会收回,《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说明: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地走的原则,上覆房屋最长有效期限也为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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