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住公有住房可以出租吗,说明如下:
合住的公有住房不可以出租。规定公租房入住后,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更不能转租。办理入住时,承租人都拍了照,工作人员会据此不定期入户调查,一旦发现承租人转租,就视为违规,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相关说明: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公有住房不可以给儿女。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至于承租人子女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天津市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天津市对可售公有住房上市销售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天津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审核的《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对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对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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