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屋的步骤是怎样的
离婚分割房屋的步骤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5-04-12 07:39:40 责编:酷奇网

1、离婚分割房屋的步骤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立案需要准备材料:

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准备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给对方当事人,还有一份需自己保留,以便在开庭时使用。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财产清单:财产清单需要准备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转对方当事人一份,还有一份自己留存。

3、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怎样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债务,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配偶离婚时不承担此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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