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选择口碑好、实力强的开发商和品牌物业公司,是购房不至于出现问题的首要保证。有实力的开发商的建筑品质、景观打造、后期的物业管理都会做得好一些。
2、查看配套完善程度。看看学校、商业、邮电、道路等配套情况。有时房子盖好了,但教育、商业、邮电、道路等配套没跟上,也会造成一段时间生活的不便。如果附近有成熟社区,也就是说这些配套已经投入使用了,那房子就更值得买了。
3、性价比是重要指标。对购房者来说,性价比要考量两个方面,首先是购买成本,要计算下是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购买到适合自己需求的房子;其次在房子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成本是否较低,包括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教育成本、消费成本等。例如,如果能节约上下班时间也是生活质量的一个衡量因素。
4、观察准现房外立面、户内墙体。一般来讲,立面、墙面应当比较平滑、色调均匀,不能出现明显的裂痕。对于已经进行了内外装饰的准现房,要注意粘结牢固,无空鼓起壳,镶贴缝隙平直,无裂纹,表面不变色、不起碱、无污点或砂浆流痕,光泽一致。
1、在北京有经济适用房可以再购买商品房。
2、但需要向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回购,或者将房子上市卖掉,通常会有两种情况:1、房产证满五年,业主在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自由买卖;2、房产证未满五年,业主需要向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回购,正式回收之后才可以购买商品房。
3、拥有北京市户籍的已婚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以购买两套住房,如果是未婚或者已经离异的单身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没有北京市户籍的外地人口只能购买一套,并且还要能够提供近期连续五年以上个税缴交证明或者社保缴交证明才行。
以上就是对于北京有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品房吗的介绍,网友们明白了吗?
商品房房产税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商品房的价格或者人均住宅面积等住房因素综合设定的,针对新买住宅按一定比例征收的税款。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二、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买商品房不是买使用权,说明如下:
买商品房不是买使用权,而是要获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关说明:
1、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三)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四)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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