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由卖方承担的。
土地出让金有两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1、成都本地户口,且落户满2年。
2、落户满一年+公司性质社保连续不间满一年。
3、公司性质社保连续不间断满两年。
1、看房:买方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公证: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申请贷款: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约7-8个工作日左右。
一手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建造并取得政府批准销(预)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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