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为了简化程序,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4、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
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收存。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只有当地的房管局部门可以办理。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1、首先贷款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同时相关证明材料也需递交,比如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居住地证明、户口本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2、相关房屋评估部门将对房子进行估价评估,以确定可信贷款的额度。届时需要贷款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以及相关资产状况证明。如果抵押贷款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则需要提供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3、经过对房屋评估之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时,银行将出面与贷款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登陆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将正式发放贷款,抵押贷款人将按抵押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通常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为:个人消费的贷款一般是等额本息还款,15年贷款期限。个人经营性贷款分为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贷款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当在规定的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后,就办理撤贷手续。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先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之后按照上文当中的程序办理即可。以上就是关于抵押登记的流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了。
更多“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是哪个”的相关资讯请关注酷奇网,我们讲持续为您更新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