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期房;
(二)房屋本身的合法性;
(三)“售楼宣传单”的法律效力;
(四)开发商对房屋设计单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五)定金风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品房同样需要缴纳房产税,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
1、房产税征收范围:房屋房产税针对所有房屋,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为直接税,
3、房屋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是房屋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
4、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该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1、装配式的商品房其实就是指一些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一种建筑,这种建筑有一定的优点,主要是效率比较高质量比较好,同时建筑可以使用的面积能够大大的增加。
2、现在日本很多的房屋都是装配式建筑,所以房子的抗震效果是非常好的,质量也是很有保证的。
3、目前中国也有很多的小区使用的是装配式的建筑,如果想要购买装配式商品房也是很不错的,质量方面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为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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