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割拆迁房产也是可以的,但要确认该套拆迁所得的房产可以被界定为夫妻共同房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就是其中一个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拆迁以后获得的安置房也是当事人的个人房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拆迁房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卖房子是否需要离婚协议要看房屋产权归属,如果是双方共同房产,买卖时需要过户到另一个名下,过户时需要离婚协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
离婚协议有说明的,房产权属于的那一方一般就可以直接出售了,不需要离婚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房产归属的话,就要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按规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即可。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女人离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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