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月还贷款有点麻烦,弄不好还来个逾期影响征信。其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办理自动还款业务的,就是每月直接从你的公积金账户划拨资金偿还你的住房贷款。自动还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每年取出公积金,存在你还款的账户里,另一种就是每月直接划拨。说起来还是月沖更为方便。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办理的程序:
到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直接从网上下载《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按照要求,把表上的项目填写完整。
拿着《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到你所在的单位盖个章。
复印好《购房合同》,到贷款的银行盖个章。
在贷款的银行办一张银行卡或者存折,如果已经有这一步可以免去。但是这张卡(或存折)办理的时候一起带着。
将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复印一份。原件也要准备好,公积金那边要扫描。
带上其他必要的证件。主要有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已经结婚的,要把结婚证、户口本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带着。
将上面准备好的证件一起带上,直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没有欠缴公积金(不同城市对缴存期限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以城市为准);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申请人所购的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请人是所购住房的房屋权人或共有权人;
5、申请人可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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