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转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预售商品房转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 2025-04-07 08:13:35 责编:酷奇网

1、预售商品房转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2、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3、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

4、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6、商品房预购人如果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单纯权利转让、可以不经过商品房预售方的同意,只要通知预售方即可,如预购方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价款后转让预购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2、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退税

可以退税的情况:

1、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被单位开除等非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2、要领取失业金还需要失业人员按规定累积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3、需要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中提起诉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合同中提起诉讼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5、刑事拘留的保释要求符合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的保释要求符合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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