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占的宅基地闲置可能被收回
有些农户超占了乡村宅基地,其实只是想要占个坑,并没有在超占的宅基地上面修建房子,这种现象在乡村十分普遍,但是,假如你超占的扎基地闲置了2年以上,就算是每年你都交了罚款,这块宅基地还是有可能会被收回。
2、申请新的宅基地将会愈加艰难
如果自己家里有超过标准面积的宅基地,那么申请新的宅基地将会特别的艰难,申请宅基地的需求排在最后面,并且在审批的过程中,将会有更多的艰难和障碍。
不可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的是该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权,至于宅基地,只是因为房屋的存在,子女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并不享有所有权。对于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则宅基地使用权也将被收回。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如果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利用的是宅基地和空闲地是可以自己建房的。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宅基地未经确权的,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确认权利,除非土地使用权变更,否则并不因为时间的推延而丧失权利;但如果宅基地已经被他人确权,对此不认可的,需要及时提出确权主张,否则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或者起诉期限而丧失胜诉权利。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最长保护20年;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为6个月,涉及不动产最长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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