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5-04-05 22:20:29 责编:酷奇网

1、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于现役军人,户籍不受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把户籍迁出本市,默认为本市户籍。

2、申请人必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如果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为人才,只要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属于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抚恤优待、优抚对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或者是离婚分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买过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没有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没有成年子女也属于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和配偶被认定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没有离异的,不可以单独一方被认定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

2、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需要达到什么要求

1、申请人参加本市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3、买深圳安居房的利弊是什么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安居房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贷款利息和税金构成,根据规定,购房人可按安居房的成本价购买,也可按职工当年配置公房的价格购买。但差价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或由家庭成员各自单位协商承担,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住房困难的标准,由市房改办规定,安居房设计标准,国家是有所要求的,即不得搞高标准。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当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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